ZY6123 FAR25.853標準座椅墊可燃性試驗機
ZY6123 FAR25.853標準座椅墊可燃性試驗機,適用于所有航空座椅墊的試驗。試驗條件:座椅靠墊頂部處垂直氣流速度平均為0.13±0.05M/s;座椅坐墊正上方水平氣流速度低于0.05M/s。
- 適用范圍
- 符合標準
- 主要特點
- 主要參數
- 技術服務
1、適用范圍:
適用于飛機上的座椅墊的可燃性試驗。
試驗條件:座椅靠墊頂部處垂直氣流速度平均為0.13±0.05M/s;座椅坐墊正上方水平氣流速度低于0.05M/s。
符合FAA.FAR.25.853美國航空管理條理-運輸類飛機-座艙內部實施標準和參考CCAR-25§25.853標準;
符合CCAR-25-R4中國民用航空規章第25部《運輸類飛機適航標準》§25.853標準。
主要特點:
1.1 采用電腦控制系統:含電腦和打印機各一臺,Windows XP操作系統。
1.2 所有有電子原件均采用國內領先品牌,且都是生產廠商直接供貨,能更好地保證元器件的質量。
1.3 設備具有下列安全保護裝置:電源超載、 短路保護、控制回路過載保護。
1 主要參數:
1.1 試驗室:試驗室的地面長度與寬度均不應小于3.05m。
3.2燃燒器:
3.2.1為DPL3400槍型燃燒器。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FAA認可的NexGen航空燃油燃燒器,可適用于眾多航空材料燃油燃燒測試。通過配置不同的試驗裝置,可滿足眾多航空燃油燃燒測試標準,如座椅燃燒測試、隔熱隔音材料耐燒穿試驗、貨艙襯板耐燒穿試驗、軟硬管組件、電動引擎裝置及電氣連接件的防火試驗等。可滿足的標準為FAR 25.853、FAR25.855、FAR25.855、FARs 25.863、FARs 25.867等,同時可滿足國內MH/T 6086、HB 7263、MH/T 6041、GB/T 25352、HB 7044等測試方法。
3.2.2噴嘴:有一燃油壓力調節閥,調節到在輸送試驗所要求的流量值為0.126L/min的標稱燃油流量。
3.2.3燃油導軌:采用馬達加導軌自動調整燃油導軌的運行,使燃燒器錐形筒出口距試樣固定支架的一邊為102±3mm,燃燒器支架能使燃燒器在預熱階段轉離試樣固定架。
3.2.4風機:風機直徑為133mm,高度為89mm的圓柱形。功率120W。
3.2.5燃燒器錐形筒:燃燒器延長錐形筒安裝在通風管的末端,其長度為613.35mm。燃燒器錐形筒有一個寬393.7mm、高302.2mm的開口。
3.2.7燃油:為JP-8、Jet A航空燃油或國際上等效的燃油。其流量應為0.126L/min。如果不能獲得該燃油,當燃油標稱流量、溫度和熱流量值符合GB/T25352-2010標準之6.4和6.5的要求時,可采用3號噴氣燃料或其他等效的燃油。
3.3校準裝置和設備:
3.3.1校準裝置:測量熱流和溫度的校準裝置由熱流計和熱電偶梳組成。該裝置能定位,使燃燒器能夠容易地從試驗位置移動到熱流或溫度的校準位置。采用自動調節方式。
3.3.2熱流計:熱流計應為總熱流密度型、圓箔式Gardon熱流計,采用進口熱流計測量,熱流范圍0~17W/cm2,精度為指示讀數的土3%.
3.3.3熱流計安裝:熱流計安裝在長(305士3)mm、寬(152士3)mm、厚(19士3)mm的硅酸鈣隔熱板上。該板固定在角鋼托架上。在校準燃燒器時放在試樣固定架上,
3.3.4熱電偶:校準時采用七根直徑為3.2mm的陶瓷包封、金屬護套、接地式K型(鎳鉻一鎳鋁)熱電偶,其金屬絲直徑應為0.511mm[美國線規(AWG)24號]。將熱電偶固定在一個角鋼支架上,形成一個熱電偶梳,以便于校準時放置在試樣架上。
3.3.5風速計:葉片型的風速計用于校準進入燃燒器的空氣的流量。用合適的適配器將測量裝置連接在燃燒器的入口一側,以防止空氣通過測量裝置以外的地方進入燃燒器。用一根直徑為102mm、長為6.1m的柔性管向燃燒器入口供應新鮮的空氣,防止吸入煙塵導致風速計損壞。選用永久安裝在燃燒器入口處的適配器來有效地遮護風速計并為柔性管入口提供安裝端口。
3.6儀表:用一個量程合適的記錄式電位計或其他經校準的適用儀表測量和記錄熱流計與熱電偶的輸出值。
3.7計時裝置:用秒表或其他計時裝置測量燃燒器火焰的作用時間和燒穿時間,其精確度為士1s/h。
3.8試驗室:在試驗室中進行試驗,以減少或消除因空氣流動造成試驗數據波動的可能性。試驗室的地面長度與寬度均不應小于3.05m。
3.9排煙系統:有一個能夠在試驗期間排除燃燒產物的排煙系統。
3.10稱重裝置:量程為1000kg,精度≤9g。